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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修訂說明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及「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館藏資料借閱規則」981223日圖書指導委員會會議通過條文之新增及修訂,修訂內容簡略說明如下: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

第三條 修訂 週六、日開館時間為上午九時三十分

第八條 修訂內容  圖書資料及各項設備未經借閱手續擅自攜離出館者,校內讀者依校規處置,校外讀者一律移送法辦。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

第四條第四項 修訂

臨時卡:賠償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整

第四條第六項 增訂

視聽資料:應以相同版本之視聽資料賠償,若無法購得,則以該視聽資料定價之兩倍金額賠償;以外幣計價者,以賠償當日匯率折算新臺幣賠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館藏資料借閱規則】

增訂  由原圖書館使用規則分出

本要點自99年1月5日起實施

詳情請參閱下方圖書館規章連結,

或至圖書館首頁,服務項目之圖書館規章觀看。

 

圖書館使用規則http://www.lib.nfu.edu.tw/?q=node/10

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 http://www.lib.nfu.edu.tw/?q=node/17

圖書館藏資料借閱規則http://www.lib.nfu.edu.tw/?q=node/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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