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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修訂說明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及「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短期借書要點」於99年6月23日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通過條文之增訂及修訂,修訂內容簡略說明如下: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

第九條 修訂內容  入館須穿著整齊,並保持肅靜、維護清潔,不得攜帶飲料、食物入館且在館內不得吸煙,違規者將凍結館內各項資源借閱權利一個月,本校讀者得以勞動服務四小時抵免。

說明:近來讀者攜帶飲料食物入館情形頻繁,特修訂違規罰則,以遏止各項違規行為。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短期借書要點】

第二條 適用對象 增加第七項 特約單位

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 修訂

虎科大退休人員協會會員、校友會會員、校友、雲林縣高中職教師、特約單位及校外人士:檢具會員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一份,尚無身分證者,另行繳交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第三條第三項第四款 增訂

特約單位繳交保證金及工本費部份。

第三條第三項第五款 修訂

借書證有效期限為一年,惟本校退休人員協會或校友會之終身會員借書證有效期限為三年,若需延長有效期限者,請攜帶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之最新相關證件至圖書館更換借閱證。

第六條 增訂

特約單位借閱規則。

 

以上規章經校長核示後,於99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詳細規則請參閱以下連結,或至圖書館首頁,服務項目之圖書館規章觀看。

圖書館使用規則:http://www.lib.nfu.edu.tw/?q=node/10

圖書館短期借書要點:http://www.lib.nfu.edu.tw/?q=node/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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