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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延長借閱實施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館藏延長借閱實施要點

109年06月03日 108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06月06日 111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支援教師研究計畫之進行,並維護館藏流通之公開及公平性,特訂定本館館藏延長借閱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可申請延長借閱之館藏類型僅限本館可供外借之一般圖書,凡本館館藏資料借閱要點限於館內閱覽之館藏類型,則不在本要點可申請範圍之內。

三、本校專任教師為執行校級計畫之目的,如借閱圖書已達續借次數上限且無他人預約情況下,得申請延長借閱,每人限申請5冊;經核准後,可再借閱42天,期滿前5日起若無人預約則由讀者自行線上辦理續借,其續借次數依本館館藏資料借閱要點辦理。

四、申請延長借閱需填具「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延長借閱申請表」,經核准後完成借閱手續。

五、延長借閱之圖書應由借用人妥善保存,如有遺失、毀損等情形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處理。

六、本校教職員工生如遇重大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歸還所借圖書,請使用「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延後還書申請表」,經核准後可延後還書日期。

七、本要點經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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