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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影印服務規則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要點

101年1004 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12年0523 111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妥善管理影印機資源及服務讀者影印之需求,由廠商設置影印機,開放校內外讀者使用,特訂定本館影印服務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讀者應遵守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非法影印書籍及文件,如有違反,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校規懲處。

三、使用影印機者,需先至本館一樓流通櫃檯購買影印卡,影印卡之收費、退費及補發標準,依影印機廠商之規定。

四、影印所需之紙張及碳粉等耗材由影印機廠商提供並定期維修,讀者若需使用非本館提供之紙張,請先徵得櫃檯管理人員之同意,倘因而使設備受損,應負損壞賠償責任。

五、影印機更換合約期間,讀者申請退費或換卡請依公告期間辦理。

六、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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