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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料協尋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資料協尋要點

97年05月20日 96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97年1218 9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0604 97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004 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05月23日 111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使本館館藏資料皆能完善提供讀者借閱使用,並能有效掌握館藏數量與情況,特訂定本館圖書資料協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之圖書資料包含紙本圖書及其附件、期刊。

三、圖書資料協尋流程如下:

(一)讀者透過館藏查詢系統確認圖書未外借但不在架上,可至流通櫃檯填寫「圖書資料協尋服務申請表」,本館將進行查找。

(二)若協尋圖書資料由其他讀者先尋獲,該讀者可優先辦理借閱,本館將為申請人預約該書。

(三)本館工作人員收到「圖書資料協尋服務申請表」當天即派員進行查找,爾後每天各查找一次;若於一週內協尋未果,則先通知申請人尋書結果,並採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1.圖書資料於他館可獲得時,可推薦讀者採館際合作方式取得所需資源。

2.圖書資料於他館不可獲得時:

(1)詢問讀者是否願意再等待一週的協尋時間,若一週過後仍協尋未果,即將館藏狀態註記「協尋中」,並視情況將該圖書資料納入圖書遺失補購清單。

(2)若讀者不願再等待一週,即將館藏狀態註記「協尋中」,視情況將該圖書資料納入圖書遺失補購清單。

(四)圖書資料尋獲後,將通知申請人辦理借閱,保留期限為7天;未於期限內取書,將不進行保留。

(五)若該館藏無其他複本且讀者急需此書,可利用館際合作服務,向其他館際合作聯盟圖書館辦理借閱。

四、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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