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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短期借書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短期借書要點

97年01月09日 96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通過

97年12月30日 97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98年06月11日 9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99年06月23日 98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99年12月29日 99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06月15日 99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11月06日 10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05月26日 103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5年10月24日 105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06月12日 10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06月06日 111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充分利用館藏資源、推廣終身學習、善盡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建構友善校園以促進永續發展,開放民眾入館閱覽及借書,依據圖書館法及本館使用要點,特訂定本館短期借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適用對象:

(一)本校兼任教師

(二)退休教職員工

(三)畢業校友

(四)教職員工眷屬:須為本校現任(職)專任教職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專案助理)配偶及直系親屬且年齡須國中以上

(五)校外人士:年齡須國中以上

(六)退休公教志工(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要點第二項之資格並於本校擔任志工者)

三、欲辦理借書證者須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核准後始得發證。

(一)填申請表一份,申請表請向本館流通櫃檯索取或由本館網站之表格下載使用。

(二)一吋半身照片一張(持虎科大退休人員協會會員卡及持一卡通校友卡者免繳)。

(三)各身份別須檢具證件如下,證件驗畢後歸還,每次繳交年費延長借書證使用期限時,均須出示相關證件正本以供核實身份類別:

    1. 兼任教師、退休教職員工:檢具聘函及身份證。
    2. 虎科大退休人員協會會員、校友會會員、校友、教師、學生及校外人士:檢具會員證、教師證、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
    3. 教職員工眷屬:檢具眷屬身份證及教職員工證;若申請祖父母或孫子女眷屬借書證者,請提供教職員工父母或孫子女父母之身份證。
    4. 退休公教志工: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要點第二項之資格並於本校擔任志工者。檢具身份證及公教志工相關證明文件。
    5. 上述應檢具身份證而尚無身份證件者,請檢具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及戶口名簿兩項證明文件。
    6. 外籍人士:檢具護照及居留證。
    7. 至出納組繳交金額:

      類 別

      借閱規則

      兼任教師、退休教職員工及虎科大退休人員協會會員

      圖書借閱以20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期42天,得續借一次;視聽資料借閱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校友會會員、校友、教職員工眷屬及退休公教志工

      圖書借閱以5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閱期限21天,不得續借或預約;視聽資料借閱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件數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校外人士

      持有低入戶、身障證明或65歲以上人士、雲林縣教師會會員及入駐本校廠商機關員工

      圖書借閱以5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閱期限28天,不得續借或預約;視聽資料借閱件數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件數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教師、學生或設籍於虎尾鎮之民眾

      一般民眾

    8. 借書證有效期限為一年,惟本校退休人員協會或校友會之終身會員借書證有效期限為三年,若需延長有效期限者,請攜帶第三點第(三)款規定之最新相關證件至圖書館更換借書證。
    9. .申請人如具備二種以上之類別資格,需擇一辦理,不得重複辦證;經本校核發之貴賓證持卡人,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貴賓證借書要點」辦理。

四、借書證之註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核發借書證後未滿一年,不得申請註銷及退還保證金。

(二)註銷手續應於還清所借書籍及罰款後始得辦理。

(三)申請時應填具註銷申請表並繳還借書證。

(四)所繳保證金於借書證申請註銷一個月後無息退還。

五、借書證遺失可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壹佰元整並申請補發。

六、借閱規則:

類 別

借閱規則

兼任教師、退休教職員工及虎科大退休人員協會會員

圖書借閱以20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期42天,得續借一次;視聽資料借閱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校友會會員、校友、教職員工眷屬及退休公教志工

圖書借閱以5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閱期限21天,不得續借或預約;視聽資料借閱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件數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校外人士

持有低入戶、身障證明或65歲以上人士、雲林縣教師會會員及入駐本校廠商機關員工

圖書借閱以5冊為限,若屬珍貴圖書,本館得酌減其借書冊數,借閱期限28天,不得續借或預約;視聽資料借閱件數以2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可外借期刊借閱件數以5件為限,借期7天,不得續借或預約;逾期歸還者,依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要點」辦理。

教師、學生或設籍於虎尾鎮之民眾

一般民眾

七、借閱圖書除依本要點之規定外,餘悉遵守本館使用要點。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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